依法诚信 规范执业——粤海律师所学习(司办通【2017】72号)文件

2017-09-08  来自: 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082

 湛江市司法局于2017825日发出(湛司办【2017102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要求将《通知》传达到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通过学习《通知》增风险意识,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粤海所对此十分重视,于201792日上午在粤海律所会议室,组织全所20名律师(实习)和辅助人员深入学习《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司办通【201772号)和有关文件及法律,增强律师执业风险意识,教育引导本所律师依法、规范承办业务,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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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怀海主任主持了学习。首先粤海所钟永华副主任对司办通【201772文件进行学习发言和对被通报的涉案情况进行讲评,并重点强调我们要从通报的二个案例中吸取教训,执业律师必须充分认识从事证券法律服务和其它法律服务的责任;依法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严格律师事务所内控管理;无论从事证劵业务和其它业务,都要加强管理,确保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要把好质量关,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好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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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二项由粤海所林亮副主任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中律师应特别注意或容易疏忽犯错的重点条款进行学习和讲解,尤其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及对《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法条结合案例进行解读。林亮副主任特别强调律师必须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林怀海主任对这次学习作了总结发言,并对粤海所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问题再次强调:粤海所的全体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在内),必须通过北京天元所、广东君信所案件,充分认识律师职业道德和依法、规范执业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不断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必须牢记并自觉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诚信、正义、敬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修养,秉承粤海所依法执业、以德为本、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加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不断提高律师素质和办案质量,在争先创优中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关键词: 依法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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